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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清华园”相继改名,傍名校不该心存侥幸

澎湃新闻 原文发布:2026年10月19日 07:50 · 北京时间

澎湃新闻

钟煜豪

近段时间,山东、河南多个县市的民办学校接连停止使用“清华园”的名号。比如齐河县清华园学校更名齐河县江山实验学校,商河县清华园学校更名商河县菁华园学校,汝南县清华园学校改为汝南县志远学校。

对于更名缘由,一些学校说得很清楚。如郓城县清华园学校承认在学校字号和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清华园”字样,涉嫌侵犯清华大学的在先合法权益,并且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为此,该校更名为郓城县智华学校,并表示不再实施任何此类或者其他可能侵害清华大学在先合法权益的行为。

再往前,原名“冠县清华园学校”的冠县汇文学校,也承认学校在名称、网络及线下经营场所中使用“清华”等标识,法院判决该校侵害了清华大学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实际上,该校及该校开展的任何业务,与清华大学及其关联方均没有任何关系。

民办学校“傍名校”,已不是新鲜事。早在2018年,清华大学就曾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对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清华大学诉称,其是“清华”“清华园”文字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且“清华”为其有一定影响力的简称。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从事教育领域的经营活动,却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突出使用“清华”“清华园”标识,其旗下的学校名称亦带有上述字样,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该行为侵犯了清华大学享有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终审判决显示,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180万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赔偿数额为80万元。

问题在于,即便众多案例在前,至今仍有大量学校心存侥幸。

或许一些学校认为,不必宣称与清华有实质关系,仅凭名称的混淆,就足以让家长在择校决策中赋予其不应得的权重。另一面,相关学校在招生、宣传中持续使用“清华”标识,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并非无从知晓,却长期把纠错成本转嫁给了高校,也转嫁给了那些冲着招牌择校的家庭。

近年来,各级法院通过判赔的方式有力打击了“搭名校”“蹭名气”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品牌资产,对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合法使用商业标识具有普遍的警示意义。但是,如果每一所“傍名校”的学校都要等到被起诉才改名,那就太晚了。

真正的防线,应该让“傍”的行为在发生前就被挡住。大量案例表明,压缩“李鬼”生存空间不能只靠高校自身,更需要地方协同发力,通过防线前移、提高违法成本,有效遏制相关方的违法冲动。

本期编辑 陆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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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

近段时间,山东、河南多地民办学校接连停用“清华园”名号并更名,部分学校承认在字号与公众号中使用“清华”标识涉嫌侵权,法院曾判赔。尽管清华大学早在2018年即提起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诉讼并获赔,至今仍有大量学校心存侥幸“蹭名气”。评论指出,遏制“李鬼”不能只靠高校,更需地方监管前置。

本页概括所列来源的重点,属于独立摘要;完整报道请阅读原站。整理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2:46(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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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澎湃新闻评论,引述多校更名事例及清华大学2018年诉讼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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